《关于调整郑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和职工生育保险有关待遇的通知》(郑人社医疗〔2014〕9号)规定:生育津贴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计算,上年度未参保的按照单位已缴费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。
生育津贴=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÷30天×产假天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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